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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
发布时间:2025-05-29 浏览次数:在技术规范方面,条例强制推行船舶环保改造。2025年前,所有航行于江苏段长江的船舶需完成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升级,并加装尾气脱硫设备。数据显示,此举预计可减少年度硫氧化物排放量超8000吨。
监管部门创新建立船舶污染电子联单制度,实现污染物从产生到处置的全程追踪。目前已在南京、苏州等主要港口建成12个智能化接收设施,日均处理船舶垃圾达30吨。

条例特别强调企业主体责任,要求航运公司建立环保培训体系。2023年查处的32起违法案例显示,90%违规行为源于船员环保意识薄弱。配套实施的信用惩戒机制,已将8家企业列入航运环保黑名单。
通过船舶污染防治与生态补偿相结合,江苏段长江水质优良比例同比提升12%。条例的实施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提供了法治样本,其经验正被其他沿江省份借鉴推广。